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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
   ——五論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
 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。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,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。“法者,天下之公器”,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。
 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著眼於依法治國與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,從立法、執法、司法、守法等各個方面,對以法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出了全方位部署。學習貫徹全會精神,一個重要方面,就是要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中,實現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以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。
 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,科學立法是引領。把公正、公平、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,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、機會公平、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,保障公民人身權、財產權、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,保障公民經濟、文化、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,才能築牢人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堅實平臺。
 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,嚴格執法是關鍵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,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,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。“法立,有犯而必施;令出,唯行而不返”,解決好執法不規範、不嚴格、不透明、不文明等問題,懲治執法腐敗現象,才能確保法律公正、有效實施,牢牢樹立起法治權威。
 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,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,公正司法是保障。“凡法事者,操持不可以不正”,無論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,還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更好服務於民,或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、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,都是為了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,規範司法行為,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,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 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,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,全民守法是基礎。“法令既行,紀律自正,則無不治之國,無不化之民”。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。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,不能以言代法、以權壓法、徇私枉法,而應帶頭依法辦事、帶頭遵守法律,擔當起法治建設的責任。同時,也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,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形成守法光榮、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,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、自覺遵守者、堅定捍衛者。全民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,國家長治久安、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證。(人民日報評論員)
    (原標題:評論:以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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