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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楊某當夜接受酒精測試
  □本報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張振宇 付健
  楊某是個生意人,一個多月前曾因醉駕被捉仍在取保期內。前日晚,他在岱黃高速路上再次被查出醉駕,他指著車後呼呼大睡的司機,滿臉苦楚向交警解釋:“我本來雇請他代我開車,哪曉得他在酒桌上幫我代酒,喝趴下了!”
  楊某更懊悔的是,自己45天前醉駕被查,這次實屬無奈帶著酒意開車,而且又是在深夜,“怎麼會那麼巧,偏偏又把我查到了?”
  醉駕男深夜被查
  45天前曾已醉駕
  前天晚上9時20分,在黃陂區岱黃高速公路920公里處收費站路口,武漢高管交警設卡盤查。一輛灰色科雷傲越野車準備駛入收費站進城,交警段新龍借燈光見駕駛員臉色泛紅,對其進行酒精測試。
  呼氣測試顯示,這名楊姓駕駛員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48.1毫克/100毫升,遠超醉駕標準,楊某被轉送至漢陽醫院醒酒中心接受抽血檢測,顯示酒精含量為113.11毫克/100毫升,依然大大超出醉酒標值。
  楊某被移交市交管局醉駕辦案中心。辦案交警驚訝地發現,此人早在45天前已因一次醉駕被查獲,立為刑案查辦,他目前在取保候審等待法官開庭審判。楊某也承認這一舊案,3月30日晚6時許,他和一幫朋友在武昌中北路餐館喝酒,當夜8時40分也是開著這輛科雷傲,在中南路傅家坡路口被交警攔查,因檢測酒精含量為109.37毫克/100毫升受查處。
  代駕司機卻代喝酒
  老闆無奈冒險開車
  為什麼醉駕被捉一次還敢醉駕?前日被查當晚的現場,楊某指著后座上呼呼大睡的男子,向交警訴苦:“我有司機代駕的,哪曉得他在酒桌上被灌倒了!”
  原來,48歲的楊某是武昌人,在東西湖區開了一家小廠。前日,他去安陸談一筆業務,因自己曾醉駕已失駕駛資格,就專門雇了個司機開車,中午在安陸與客戶吃飯,楊某本來堅決不喝酒,但客戶太熱情,駁不下麵子,他只好端起酒盃,喝了三四兩。而帶去的司機出於好意,最後在桌上也為他代起酒來,不知不覺竟喝醉了。
  楊某稱,本來下決心酒後絕不開車,下午與司機到一家足浴店洗腳休息,住一夜再走。誰曾料傍晚突然接到另有客戶從武漢打來電話,讓他趕緊送貨,他硬著頭皮答應了。此時,醉酒的司機還沒醒。他心裡盤算:我開了二十幾年車,喝三四兩酒能應付,而且中午酒已過了六七個鐘頭,到武漢已經是深夜,偏偏就又會查到我?
  不料楊老闆,冒險駕車深夜行至武漢轄區後,再次被查酒駕的交警遇上。
  交警提醒飲酒司機
  10-20小時後再開
  楊某首次醉駕時駕證已吊銷,昨日警方先按無證駕駛對其拘留15日,隨後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追究刑責,又因取保候審再犯將更加重處罰。
  對楊某的經歷,交警解釋說:當前查酒駕醉駕史上最嚴,駕車人來不得半點僥幸,唯一的信條就是“飲酒莫開車”。
  那麼,酒後多長時間開車才能安全受檢測?交警稱,體質不同,每個人代謝分解酒精能力有差異,但至少需要10-20個小時,血液酒精濃度才能降到安全限下。中午喝酒晚上開車、深夜喝酒早晨開車,都有可能構成酒駕、醉駕。
  (原標題:不敢酒駕請代駕 代駕代酒喝醉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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