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男子孫國晃為固態硬碟躲避入獄,縱火燒死被害人後冒名頂替,二審判處死刑。臺灣地區“最高法院”19日撤銷死刑判決,將全案發回更審。
  根據原審判seo決,孫國晃因為犯下性侵案,被判處8年半徒刑定讞。他為躲避入獄,在2010年於高雄約出網友博士生張姓男子,勒昏張男後連人帶車活活燒死,還在現場留下遺書,故布疑陣成自己畏罪自焚假象,再盜用死者身份“重生”。
  “最高法院”認為,前審未釐清張男被淋汽油活活燒死,還是勒死後再焚屍,死因尚未調查清楚,又律師指控警方違法搜索等,因此未經辯論,撤銷死刑判決後,將全案發回更景觀設計審。  (原標題:台男子逃避入獄殺人冒名頂替 死刑判決撤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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